专家说法: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国家自然保护地资质应保留

  2024年11月2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问题专家论证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市场经济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律经济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华环保联合会的权威专家汇聚一堂,热烈研讨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自然保护地”问题。

  20多年来,全国首家民营国家级公园——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经过不懈努力和开拓创新,坚持科学发展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公园每年自筹500多万元用于森林保育,如今观音山已经成为‌具有极高独特性的国家级生态植被公园,其国内首家古树博物馆中数千年树龄的古树更是极具研究价值。公园森林覆盖率超过92%,拥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已经形成了东莞范围内最大最完整的原始次生林。这里的植被茂密,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极高,是当之无愧名副其实的天然氧吧。公园内繁衍着包括国家一级保护植物金茶花、恐龙时代的物种苏铁蕨、濒危植物白桂木、野茶树和野生龙眼等近千种野生植物和包括昆虫、野兔、鼠、蛇、麻雀、鹰等300多种野生动物,这些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为公园生物多样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为健康养生提供了优良的天然条件。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被誉为“南天圣地”“百粤秘境”,荣获“国际生态安全旅游示范基地”“中国十佳休闲(生态旅游)景区”等数百种荣誉称号。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已经被打造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自然保护地和闻名遐迩的旅游胜地。

  然而,2024年10月15日官网出现《关于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情况的公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已被公示拟撤销国家自然保护地资质。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是东莞市唯一一家拟被撤销“国家级自然保护地”资质的国家森林公园。

  针对公示撤销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的行政行为,专家指出:该行政行为涉嫌存在诸多的程序违法。公示是怎么做出来的?撤销的依据是什么?谁申请的?谁论证的?有没有利害相关方参加?有没有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如果只是根据地方“上报”的意见,听取汇报,而没有调查,没有听证,甚至对于涉事企业也没有通知,那么,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以上皆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

  公示撤销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的行政行为违反《行政许可法》第五条、第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还违反了一批国务院行政法规,比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示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公示并没有考虑到观音山的特殊性,即观音山公园是全国首家由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的国家级森林公园,属于民营企业办国家级公益事业的重大尝试,具有标杆性意义;而此次如果撤销了广东观音山的自然保护地资质,将对全国民营企业投资信心是一次重大的打击。

  根据《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撤销的自然保护地大多为无规划范围、无功能分区、无管理机构,无法实际落地管理,且存在大面积的村庄、永久基本农田、集体人工商品林,资源保护价值较低,不具备原生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特征,无明确保护对象等情况。而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不仅拥有雄厚的绿色生态资源,具备鲜明的动植物多样性、独特性和典型性,其边界也是大致清晰的,有四至范围,里面存在的原有村庄和耕地等等都是当初国家林业局批准成立国家级公园时就有的,并不影响公园的价值;如果说没有落实到点位、界桩,没有规划重修,其责任也完全在于少数地方官员的阻挠和不作为。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作为唯一的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成就斐然,不仅每年投巨资保护生态,而且累计上缴税收上亿元,促进了直接间接在周边生活、工作上万人。

  专家认为,考虑其民营企业的标杆性、特殊性,应保留其自然保护地的资格,鼓励他们积累经验,探索出一条有别于政府经营国家级公园的新路,以资未来做比较研究之用。对于民营企业所存在的问题,应该积极帮助其尽快解决。(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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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财邦网 文章作者: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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